问题 | 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理 |
释义 | 购房合同丢失能不能补回来,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购买的是期房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办理产权登记,就无须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如果在没有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重签合同。如果在做完预售登记,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购房者应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凭证去办理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做预售登记,购房者需要支付刊登声明、合同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如果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者不仅要登报声明、注销之前那份购房合同、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一、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该如何 买房只有收据没有合同的办法: 1、购房合同在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费用,大约200元; 2、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在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 3、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后,如果购房者已经办理了银行贷款合同,购房者还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中。 二、购房合同丢失了,报警有用吗 购房合同丢失报警是没有用的。如果购房者购房时需要办理银行按揭,需要将购房者的合同放在银行进行抵押。另外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将4本合同全部拿到房管局才能办理产权证,缺少任何一本都是不可以的。如果在购房合同没有进行预售登记之前丢失合同,购房者只需要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就可以。如果购房合同已经进行完预售登记,但是还没有办理银行按揭,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说明合同已经作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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