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本收益分配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资本收益分配对象是息税前利润,简称EBlT,包括企业所有者和人力资本供给者享有的税后利润,如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持有的虚拟股份分红和税后利润分成等。资本收益分配原则是:(一)按顺序分配的原则;(二)按比例分配的原则;(三)按政策分配的原则。 一、股权收益方式 对于股票的收益方式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股票的收益部分是否固定为标准可将股票收益分为股息和红利。 (一)股息又称为股利,是股票持有者定期从股份公司中取得的收益部分。分配标准通常以股票的票面额为依据。在具体分派上又因股票性质的不同(优先股抑或是普通股)而有所不同。优先股系按固定的股息率优先支付,而普通股的股息则是在支付了优先股以后以公司的剩余利润为标准而确定和支付的。 (二)红利则是股东所取得的超过股息部分的收益。当公司支付了股息之后;如果尚有盈余,且董事会决定将部分盈余分派给股东时,就称作分红。一般说来,只有普通股的股东才可以参与分红活动,而优先股的股东除极个别的以外,均无权参加红利的分配。 二、注册资金和实缴资本的区别 (一)注册资本。 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钱。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我国《公司法》也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点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