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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释义
    1、含义不同:
    撤回要约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前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2、时间不同:
    撤回要约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前,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3、条件不同
    撤回:通常对话的要约于相对人了解前,可撤回;非对话的要约于要约通知先期或同时到达相对人时,可撤回。
    撤销: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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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