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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可以卖给外国人吗?有法律依据吗?
释义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是可以买卖的。因为集团土地是集团经济组织的资产,像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即土地流转,但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不是集体土地的实体本身,而是集体土地的权利。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不可移动性,集体土地流转重要的不是土地本身的流转,而是占有和利用其各种土地权利的流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能卖给外国人吗?有法律依据吗?
    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不得违规进行买卖交易。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房子是集体土地,可以卖给外省人吗?
    法律分析:集体房子是不能买卖的,集体房产只能用来居住使用,不能买卖、抵押和贷款。不过,只要相应的国有土地出纳金缴纳清楚后,将土地性质变成国有土地性质就可以买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产证是集体土地,能转让给外国人吗?
    集体土地证的房子不一定过户。详情如下:1、集体土地证的房子可以转让,但前提是买方必须是村民,否则不会变更;2、集体土地不变更的,房地产部门不变更房地产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3、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一套房子应当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能获得完整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您好!章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农村集体土地,让本人出租给外国人合法吗?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租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在吗?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土地过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屋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两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及营业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三)土地条件。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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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