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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采伐许可证由哪个部门核发
释义
    法律分析:采伐许可证核发部门如下:
    1、县属国有林场和机关、团体、学校,由所在地的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3、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七条 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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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3:3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