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的产假为158天,其中法定产假为98天,奖励产假为60天。难产的女职工,应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分析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的产假为158天,其中包括法定的98天产假和60天的奖励产假。难产的女职工应增加15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的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42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十天的父母育儿假,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具体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薪酬待遇不受影响。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按国家规定休假,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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