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放弃继承权不能委托,需要继承人亲自作出放弃继承的决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一、放弃继承权的决定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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