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特殊病种需要的材料: (1)经二级以上综合性(或专科)定点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含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填写,医保办审核盖章的《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 (2)相关病历资料(近三个月以上就医资料); (3)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及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不同特殊病种需要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查检验报告。 法律客观: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