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投资的自然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1、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2、审查登记,登记机关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给予书面答复,即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 3、成立,领取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合法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