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违法。员工不是不可以接私活,但前提是单位有没有禁止性规定,接私活是否影响单位利益。假如员工在单位干的工作与自己接私活毫无关系,即既不利用单位一切资源,也不影响单位利益,单位没有理由去辞退员工。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