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12分,罚款200元,并处扣车。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车牌掉了如何补办:携带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牌遗失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将机动车开到车管所,由交警对机动车进行拓号;申请好之后,一般3-5个工作日才能制作好,申领时需带齐手续领取。 车牌是一个车辆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相当于我们人的身份证一样,所以买了机动车之后,我们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相关机构办理相关的车牌,这样我们才能开着车子上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