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渔政部门收缴鱼竿后如何取回? |
释义 | 渔政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法钓鱼的鱼竿进行没收。如果鱼竿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则无法要回;如果未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则可以在交完罚款后要回。渔政是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没收权。没收的渔获物和违法所得需要经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进行登记,归档。个人不得擅自处理,罚没收人需上缴国库。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政监督管理的职能。 法律分析 被渔政收缴的鱼竿怎么拿回,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直接是作案工具则应当没收,无法要回。 2、未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可以在交完罚款之后及时要回。 渔政一般有权利没收鱼竿。渔政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没收的权力。如果涉及违法或违反规定,行政执法部门是有处罚或者没收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权没收违法人员的非法财物,鱼竿若为违法钓鱼的直接作案工具,则钓鱼没收鱼竿是不违法的。 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对没收的渔获物和渔具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等,均应当开具经市财政局批准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凭证,并进行登记,归人渔政档案。对没收的渔获物,个人不得擅自处理,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部门收购。罚没收人按规定上缴国库。 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是由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负责渔政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国家层面的渔政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省及以下面各级渔政部门基本上属于农业农村下属机构,部分县级层面就不叫渔政,而改为水产科、或者某某中心,但是依旧承担渔政的相关职责。 结语 根据中国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如果鱼竿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则无法要回。然而,如果未被认定为作案工具,您可以在交完罚款之后及时要回。渔政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赋予了没收的权力。在执法过程中,渔政可以没收违法人员的非法财物,包括鱼竿。被没收的渔获物和渔具违法所得,应当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部门收购,并上缴国库。请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钓鱼,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第四十二条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第四十三条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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