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满足公积金取款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何满足公积金取款条件? 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做公积金贷款 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本款“正常缴存”是指缴存单位(职工)根据核心公积金缴存相关规定,按月足额(相应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缴存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最近一个月公积金缴存日与申贷日的时间间隔应当不超过两个月。 2、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企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只限于本省范围内,已与我核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包括株洲、湘潭、常德、益阳、湘西、邵阳、娄底、永州和郴州等九个地市(州)。 5、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与我核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上是关于长沙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解读。由此我们可以得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首付房款的额度不同,也就意味着可以贷款的额度不一样,二套房贷只能贷款最高六成,并且房屋面积超过140平米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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