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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家人要办几个居住证
释义
    家庭人数是多少就要办多少本居住证。根据我国城镇居民办理的相关规定,居住证按个人办理的,而不是按家庭单位办理的。办理居住证可以享受当地居民公共服务的待遇,比如说公共卫生便利服务、就业服务、培训项目,申请保障住房等,同时也是申请常住户口的重要证明。
    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租赁合同;
    居住证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必须在申请地办理了居住登记,且居住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不可中断,拥有合法稳定就业及住所,可以上居住地派出所或管理机构的受理点申请《居住证》。注意连续居住时间从申报居住登记当日算起,中间不能间断。需先上公安机关或当地服务管理机构登记信息。
    办理流程:
    1、首先上当地公安办理居住证预约手续;
    2、填写基本信息,注意应如实填写;
    3、选择申领条件及申请情形;
    4、根据要求交证明材料;
    5、选预约办理日期;
    6、派出所初审;
    7、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派出所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手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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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