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16 |
释义 | 1、一户多宅 根据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如果出现一户多宅制,除了一些历史原因外,在1987年之后建设的没有相关手续的多宅,将受相应的处罚、拆迁或交土地税。这些对于农民来说是无法理解的。但根据相关的法规来看,实行一户一宅制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所以本次宅基地确权有出现一户多宅制,确权工作将被限制。 2、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指的是在于集体建设用地上违规建设的房子,它的面积相对来说比较少,很多是主屋的附属房子,这些房子主要是为了便于利用或者是出租给其他人,但是这种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所以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 3、宅基地证明资料不全 以前宅基地确权监管比较松,导致很多人私自建立宅基地。建宅基地没有准建书,,是属于违规操作,另外村里也没有同意建设。所以这次都是属于宅基地证明资料不全,是不能被确权的。 4、更改土地用途 土地的用途是不允许更改的,比如像耕地,农田、未利用地、建设地等,这些都是有明确要求建设的用途。 公务员如何继承宅基地? 1、公务员不能继承宅基地。这里并非是身份的原因,而是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 2、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村或者本集体组织成员造房居住使用的,并且不能分配给非本村成员。继承的是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对房屋有所有权,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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