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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曾用名称如何取消?
释义
    公民的曾用名是无法取消的,因为它是记录在公民户口簿和户籍系统上的证据。曾用名主要用于核对个人资料,例如银行、户籍部门和学籍部门等,在这些情况下需要核对资料时可能会用到曾用名。
    法律分析
    曾用名是记载公民名字更改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是无法申请取消的,公民相关的名字更改记录是会保留在公民户口簿以及户籍系统上面。户口簿上的“曾用名”主要是用于公民在相关资料核对时候,发现系统资料跟新的身份证资料不同情况下进行核对的,银行,户籍部门,学籍部门等情况若需要核对资料也可能需要用于户口簿核对是否存在“曾用名”。
    拓展延伸
    取消户口本中曾用名称的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取消户口本中曾用名称的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办理户口注销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其次,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以及需要取消的曾用名称的相关证明材料。接着,缴纳相关手续费用,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进行指纹采集和照片拍摄。最后,等待办理结果,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核实和审批。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本中曾用名称的取消手续。
    结语
    取消户口本中的曾用名称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和注意事项。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办理户口注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次,缴纳手续费用,进行指纹采集和照片拍摄。最后,耐心等待核实和审批结果。在办理过程中,需保持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遵守规定和程序,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本中曾用名称的取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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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7: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