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