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遗失物出租出质买卖有权占有吗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拾得遗失物,对遗失物出租出质买卖都是没有权的,不能私自占有。 二、埋藏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和联系 (一)遗失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标准是:发现的时候,是否是处于被埋藏与他物之状态。 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与先占的区别:前者的物为有主物,后者的客体是无主物。 (二)遗失物的所有权人的救济: 1、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