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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失业保险
释义
    南京2006年把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昨天又出台了这一新政的配套细则,规定从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就业备案后就可以参加失业保险。据悉,这个群体大约有20万人。
    除了就业备案手续外,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已经参加了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费的。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副主任高燕翔介绍,根据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122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3%,这样一算月缴费标准为37元,该标准今后还将适时调整。据介绍,经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认定从事灵活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重新就业的,可由本人持认定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后,灵活就业人员能享受什么待遇?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参保人缴费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目前,南京的失业保险金水平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失业保险金最低的为418元,最高为501元。
    一、办理灵活就业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不同的社保优惠政策。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到户籍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就失业证》《身份证》;
    (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四)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提供原参保单位代扣代缴个人缴费凭证或其参保证明。
    参保条件: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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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1: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