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保质期内的发霉问题如何解决? |
释义 | 食品发霉赔偿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经营者应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可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可向经营者追偿。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罚款金额根据货值金额确定,最高可吊销许可证。 法律分析 食品在未开封且又在保质期内发霉的赔偿,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拓展延伸 食品保质期内的发霉问题如何预防和处理? 食品保质期内的发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预防和处理。首先,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购买已经破损或过期的食品。其次,储存食品时要遵循正确的方法,如将易受潮的食品密封保存,避免受潮。同时,保持储存环境的干燥和清洁,定期清理储存容器和冰箱,避免细菌滋生。如果发现食品已经发霉,应立即将其丢弃,避免食用。在处理发霉食品时,要注意避免直接接触发霉部分,以免传播细菌。总之,通过正确的购买、储存和处理方法,可以有效预防和处理食品保质期内的发霉问题,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结语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食用未开封且在保质期内发霉的食品受到损害,有权向经营者和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经营者应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如属于生产者责任,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属于经营者责任,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罚款金额将根据货值金额进行处罚。为预防和处理食品保质期内的发霉问题,建议购买时检查包装完好,储存时遵循正确方法,并在发现食品发霉时立即丢弃。通过正确的方法,确保食品安全和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一百零七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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