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孕调岗可以不同意。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的,有权拒绝履行,并要求继续合同约定的岗位正常工作,若因调岗而离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对于怀孕女职工因前述原因离职的,公司应当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应得的工资收入。因此,女职工怀孕期间,是可以拒绝被调岗的,同时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孕妇不接受调岗的处理方式: 用人单位只能与孕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调整岗位,女性怀孕之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能与孕妇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述,孕妇可以不同意怀孕期间的调岗要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