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交叉要约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叉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为要约,而同时对方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均不知有要约的现象。交叉要约能否成立合同,各国法律和学说的意见不一。我国《合同法》对此未作规定,但我们认为,从鼓励交易原则和效率价值的角度出发,应承认交叉要约可成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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