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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释义
    一方不愿意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为有规定,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调解或者诉讼。
    法院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过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或者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等的材料;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
    6、法院给相关案件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然后通知开庭时间;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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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0: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