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美援朝老兵的安葬费 |
释义 | 抗美援朝退伍老兵去世后,民政部门应提供安葬费或抚恤金,但对遗孀没有补助。抗美援朝志愿军退役军人分为三种类型,待遇仅适用于本人,不包括家属。根据相关法规,抗美援朝老兵去世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应给予遗属丧葬补助费。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可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老复员军人生活困难时可获得定期定量补助,病故时民政部门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 法律分析 以参加过抗美援朝退伍老军人的名义,对其去世后有安葬费或抚恤金的,那就是民政部门的事情了。民政部门对于抗美援朝复员军人去世后遗孀没有任何补助的。 对于参加抗美援朝的志愿军退役军人分为三种类型:建国前的离休待遇、1954年军队供给制期间的“老复员军人”,1955年解放军实行义务兵制度后的退役军人; 这三种退役军人所有的待遇仅仅针对的是其本人,不可能荫及家属和后代(就是离休干部也是一样);对于其遗孀国家是没有任何补助、抚恤待遇的。 按照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抗美援朝老兵去世,由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原标准对其遗属一次性增发六个月的定期定量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 根据《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之规定: 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以享受老年生活补助,目前的补助标准为: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25元。 老复员军人(1954年11月前、部队实行供给制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在老复员军人病故当时由民政部门予以一次性的生活补助; 拓展延伸 抗美援朝老兵的安葬福利补助 抗美援朝老兵的安葬福利补助是指针对参与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在离世后的安葬费用的资助政策。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表彰和感谢这些老兵为国家和人民所做出的牺牲和贡献。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抗美援朝老兵的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用于支付其安葬所需的费用,包括殡葬仪式、墓地选址、墓碑等。这一福利补助旨在确保抗美援朝老兵能够得到体面的安葬,为他们和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和关怀。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社会能够更好地关注和尊重抗美援朝老兵,传承和弘扬他们的英雄精神和爱国情怀。 结语 抗美援朝老兵的安葬福利补助是对参与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在离世后的一种资助政策,以感谢他们为国家和人民所作出的牺牲和贡献。这一政策保证了抗美援朝老兵及其家属能够得到体面的安葬,并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和关怀。通过实施这一政策,社会更好地关注和尊重抗美援朝老兵,传承和弘扬他们的英雄精神和爱国情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八章 服役待遇和抚恤优待 第五十一条 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六章 抚恤优待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养老服务资源,收治或者集中供养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军人。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公布): 第七章 待遇保障 第四十七条 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享受优待。 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伤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