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探讨 |
释义 | 劳动协议书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劳动合同需满足合同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劳动者需具备劳动能力和健康身体。劳动合同草案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劳动者意见后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并盖章。签订后需到劳动行政机关鉴证并备案。 法律分析 劳动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劳动协议书的性质应为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准确。 劳动合同的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 3、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4、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人事处; 5、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6、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结语 劳动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不容忽视。作为劳动合同,它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确保内容完备准确。签订后,还需进行鉴证和备案等程序,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保障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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