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中口头劳动合同的有效性研究 |
释义 | 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不可接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应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劳动法明确规定,双方确定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一、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以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不可以的 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三、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国家也是制定了劳动法并在其中明确的规定了,在双方确定劳动关系后,也是需要与对方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同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做出违约行为,也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双方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八条 【工会监督检查的权利】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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