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被告、被告律师、辩护律师、刑事辩护人等与被羁押人员进行律师聘用和代理的重要环节。在会见过程中,被羁押人员可以向律师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但是,被羁押人员应该注意,律师会见也有其自身的规定和限制,不能随意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被羁押人员有权与其聘请的律师进行会见。会见应当在监管机关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进行辩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九条规定:律师应当代表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应当听取委托人的意见,但不得代替委托人做出决定。 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被羁押人员应当向律师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但须注意遵守律师会见的规定和限制。律师应当听取被羁押人员的意见,但不能代替被羁押人员做出决定,律师的最终决策应当与被羁押人员达成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