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不知情签的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对于不知情签订的协议,其效力还待确定。如果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签订合同,该合同不会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所有后果将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然而,如果当事人授权第三人签订合同,或者尽管不知情但事后仍追认该合同,那么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不知情签的协议效力待定。第三人未经当事人授权签订合同的,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当事人授权第三人签订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该内容由 刘莹莹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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