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二付一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押二付一"是对租赁行为中的押金和租金的一种交付方式的习惯性的称谓。"押二付一",顾名思义即承租人以两个月房租作抵押,第一次先付一个月的租金。"押二付一"的首次付款是付三个月的房租,第二次付款是在入住的一个月内。租房押二付一是不合法的,是一种不平等协议。押二付一其实是一种强制的押金方式,房主用这样的方式变相的提出多交押金的要求,其实很多时候房主会拿这个作为威胁租客涨房租的方式,如果租客不同意就会终止合同,而不用交付违约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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