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封存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封存手续应由原单位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封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 1、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 2、职工进再就业中心且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 3、职工停薪留职; 4、职工因其他原因中断工资收入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中断缴存。 一、办理公积金封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协保协议(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 2、单位关闭/停产批文、进再就业中心协议(职工进再就业中心); 3、停薪留职协议书(职工停薪留职); 4、《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职工因故中断工资收入)。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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