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旅游团支付的定金未签合同可以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因未达到约定人数而解除合同的,组织机构应当向游客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导致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