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 |
释义 |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目前规定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省市可以扩大补贴范围,目前也有部分省市将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列入补贴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居家照料)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应由残疾人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所在村(社区)代为提出申请; 2、初审。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残疾程度以及收入、低保状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市残联; 3、审核。市残联收到初审意见之后,对申请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合格的申请转送市民政部门审定; 4、审定。市民政部门根据残疾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定,审定工作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定结果反馈同级残联。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 1、《市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或《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监护人)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如是低保人员,还需提供《低保证》及《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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