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青岛个体工商户如何注册? |
| 释义 | 法律分析:1、需要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在该步操作,注册者在咨询后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商+行业性质+组织形式。 2、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候名称审批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另外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业务范围涉及到前置批准的,需申请办理有关审核办理手续。 4、提交所述个体工商户注册申报材料,若材料齐备,合乎现行政策要求,则准许创立,等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依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明确的时间到工商管理局缴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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