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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管合同及仓储合同的相同之处
释义
    保管合同及仓储合同的相同之处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不同点如下:
    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订立合同时成立;
    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无偿的,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仓储合同的仓储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该类业务的人。
    仓储保管合同是否是免征
    仓储保管合同没有免征政策的,只有既开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可以对单据免税。
    1、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贴花;
    2、仓储保管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
    3、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有:仓储保管合同、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结算单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一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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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6: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