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如下: 1、办理人应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公积金中心将一次性通知提取所需材料和程序,并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也需要向工作单位申请,工作单位会审核事情。如果确认无误,应出具证明,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加盖预留印章; 3、申请人应向公积金中心提交各种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应予以审核。 4、办理人做好自己的工作后,就要交给工作人员去办理了。员工首先要进行审核,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会在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上签字。 5、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并批准提取,公积金中心将出具提款支票,并委托相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办理人可以到相应银行的指应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