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脉狭窄需要提前告知保险公司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动脉狭窄作为一种疾病,如果属于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情况,投保人需要提前告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说明的,投保人应当如实说明。” 3.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各自的义务。” 4.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患者家属有关治疗方案、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征得其同意。” 因此,如果动脉狭窄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情况,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以免出现保险纠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