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防疫物资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信息,由各级政府、管委会批准的开工企业指定专人,通过交警服务号“业务办理”中的“开工运输货车电子通行证”模块,按照要求上传相关信息及开工相关证明文件,并如实填写申办车辆始发地、途径省市、目的地、驾驶人等相关信息,根据实际运输情况填报本市通行时间、通行区域等运输信息; 2、经审核,确系获批的开工企业申报的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且经核查符合标准的,予以发放电子通行证; 3、证件发放打印,对审核通过的相关运输车辆,系统将根据运输线路和范围,自动生成不同颜色的“开工运输货车电子通行证”和相应的电子二维码,申办人可登陆申请界面进行查询、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