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轮车逆行与汽车相撞谁的责任 |
释义 | 责任划分如下: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电动三轮车逆行与机动车相撞,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机动车正常行驶,电动三轮车逆行导致事故发生,则电动三轮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通违法行为有三个方面的危害,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导致事故的发生;影响市容,造成公害。 交通违法行为具有4个特征: 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 2、行为的违法性; 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交通违法行为是情节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裁; 4、行为应受处罚性,交通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处罚的类型只能是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如果靠左侧通行的话,则为逆向行驶。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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