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 |
释义 |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表意行为中除民事法律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1、以构成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个数为标准,可分为双方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2、以行为效果所处领域为标准,可分为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3、根据其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关系,可分为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 4、以有无对价为标准,可分为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5、以是否必须具备某种特别形式才能成立为标准,可分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6、以行为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要物行为与不要物行为,也称为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7、以行为效力发生在行为人生前还是死后为标准,可分为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 8、根据法律行为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 9、以效力为标准,可以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10、根据其与原因的关系,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因法律行为与不要因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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