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的现场要求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见外,仍需出庭。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许离婚。如果离婚诉讼被告不应诉,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了不能表达意见之外,仍然需要出庭。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则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离婚案件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因为不愿和对方在法庭上相遇,或者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无法到庭,想要求律师全权代理离婚事宜。那么,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不到庭可以吗?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是可以的。但是,离婚案件却有特别的规定。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二、离婚诉讼被告不应诉怎么办? 离婚诉讼被告不应诉,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但是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是否判决准予离婚,主要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或者有《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法定事由。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不能出庭时,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不到庭并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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