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证明 |
释义 |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劳动合同丢失领失业会受影响吗 劳动合同丢失领失业不会受影响,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材料有失业人员身份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取失业金需要什么手续? 领取失业金需要下列手续: 1、到指定的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去出具本人身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其他规定的证明,进行失业登记; 2、到社保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金。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要下列材料: 1.单位辞退证明。 2.本人身份证明。 3.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