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高空作业证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高空作业证全国通用,不能代办。以江苏省为例,列举了办理该证件所应具备的证件、资料,以及该证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高处悬挂作业企业、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安装以及检修单位,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资格认可申请,填写《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企业安全资格认可申请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安全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三)悬挂作业设备、安全设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必要的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器具设备清单; (四)作业人员名册; (五)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技术资料; (六)企业基本情况及完成主要高处悬挂作业工程的评价资料; 第十八条 申请三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申请一、二级安全资格的施工企业经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省、部属施工企业可直接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格认可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成审查组,按《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认可评分细则》的要求对高处悬挂作业企业进行审查评定。经审查合格报省辖市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的《江苏省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 第二十条 《安全资格证》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审验。持证企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上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一条 新增或申请升级的高处悬挂作业的单位,按本办法的规定条件申请办理认可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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