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独计税的年终奖要汇算清缴嘛 |
释义 | 律师分析: 单独计税的年终奖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年终奖的计税规则: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进行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在2022年1月1日后(不可选择),而是直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选择单独计税的办法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单独计税的税率确定:1.先把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个月,根据商数查找“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应纳税额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根据上述规定,个税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但不能把原选择单独计税的年终奖拆分为部分按年终奖单独计税,部分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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