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根本就没有保护,反而是一直在打击。 1040工程属于传销,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严厉打击。 1040阳光工程,是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员、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确认为传销活动。从2007年开始,南宁、武汉、合肥、贵阳等地就有这个组织的成员在活动,甚至还建了个官方网站。 “1040工程”采取的是以“购买份额”多少来决定成员“地位”的模式发展下线,其成员明显具有“高收入、高学历、高情商“的特征;而他们的掳获目标,也多是全国各地“成功人士”、“优秀人才”,其中不乏离退休的政企干部。传销人员谎称“1040阳光工程”实际是由国家操盘,投资用于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大开发等国家秘密扶持的项目。传销人员甚至还煞有介事地举出一系列该工程与国家密不可分的例子,比如行业内很多规定都不是凭空捏造,而是和国家有关。 阳光工程”,“连锁销售”类似的涉嫌违反国家法律的以拉人头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是不受国家保护的。而且参与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规模的,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