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满60岁劳动法规定 |
释义 | 劳动法对六十岁的规定如下:如果六十岁以上的劳动者符合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等条件的,就可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男职工符合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就应该退休。因此只要是劳动者符合了法定的退休情形劳动者就是可以退休的。 一、劳动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劳动关系有如下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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