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x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x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x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x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x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x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x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x0.3% 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