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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单位经批准可以设立分党组
释义
    法律分析:(一)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二)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除外)、直属事业单位;
    (三)县级以上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
    (四)中管企业;
    (五)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
    (六)其他有必要设立党组的单位。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七条 下列单位一般应当设立党组:
    (一)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二)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除外)、直属事业单位;
    (三)县级以上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
    (四)中管企业;
    (五)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有关管委会的工作部门;
    (六)其他有必要设立党组的单位。
    第八条 下列单位经党中央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一)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
    (二)其他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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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7: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