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承租人可以转租吗 |
释义 | 当事人签订公房转租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而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转租合同无效的。其转让的实质为租赁权转让,即公房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依《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概括移转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应取得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即出租人的同意,包括:事先同意或事后认可。 一、可以转租么? 租房合同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且不能超过承租期限。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否一样 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不一样。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部分或全部出租房屋作为转租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转租合同。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即二房东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终止,二房东退出租赁关系,转让租赁权的第三人与大房东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效力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是不具有效力的,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法律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九条自然人转租住房套数或者间数达到规定规模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房产管理部门发现自然人转租达到规定规模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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