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期期间上网课违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学科类补课违法。各城区教育培训机构接到通知,要求不能复课,而且开始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进进行突击检查,整顿的重点是办学许可证和资金监管。 一、什么叫双减政策 “双减”政策包括校内、校外两方面。校外主要针对培训学校,尤其是学科类。内容上,不得超纲,抢跑;时间上,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运营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校内主要是提升教学质量,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二、教师课外补课违法吗? 不违法,只是违规。而且上补课班需要申请取得教育部门的办学资格证,没有许可证就开班教学就是超范围违规经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三种:第一,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也有三种:第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第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国家规定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国家、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有权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即从权利主体的不同可以将举办主体分为国家和社会力量两大类,教育培训机构属于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条中明确赋予了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社会教育权。教育培训机构的权利主体为非政府机构的利益群体组织或个人,其教育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捐资、集资、贷款等,而不是靠国家的财政教育投入。从其举办者的身份来看,大多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14.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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