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护士辞职以后护士执业证没有变更,是因为没有去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材料。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法律客观: 《护士条例》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注册部门通报。 |